通知公告

Notice

【通知】大连市冬季征兵宣传教育提纲

2012-10-11 作者: [db:来源] 

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建设一支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确保国防安全,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遵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命令,大连市2012年征兵工作拉开帷幕。    

今冬征兵的总体部署    

今冬征兵分四个阶段:从现在起到10月底,为组织准备阶段;建立征兵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抽调政审、体检及大学生征集组人员。11月初至11月20日,为体检政审阶段。11月21日至12月9日,为审批定兵阶段。12月10日至12月底,为起运新兵阶段。    

有关政策规定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多征集2013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2012年入校的学生。驻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其他部队干部子女的征集,可按此办理。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要适当提高少数民族青年征集的比例。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2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兵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2012年年满17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应征方法    

应征男青年从现在开始,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在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基层武装部报名;全日制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直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报名。在校大学生直接到学校武装部报名。此外,为方便大学毕业生的征集,对不便于回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体检的辽宁籍大学毕业生,可在工作所在地报名、体检,由入学前常驻户口所在地政审和审批定兵的方式组织征集。    

应征女青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高考相对分数=(1-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的排名次序÷当年本省的高考总人数)× 100),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择6倍征集任务数的女青年作为初选预征对象。初选预征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在户口所在地应征。    

有着光荣革命传统的人民军队,是一所锻炼人、培养人的大学校,青年在这所大学校里大有作为。希望我市广大青年树立远大志向,以满腔的爱国热情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应征入伍,真正把自己锻炼成为一名能肩负起我军新世纪新阶段历史使命的优秀当代军人,为家乡人民争光,为国防建设尽力,为八一军旗添彩。 点击进入“大连征兵”宣传网站   大连市国防教育办公室 大连市征兵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