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通知】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及“2013年辽宁省教育软件大赛”的通知

2013-05-29 作者: [db:来源] 

为促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和应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举办“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辽宁省教育厅举办“2013年辽宁省教育软件大赛”。为提高我校教师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和水平,现组织我校教师参加以上两项大赛。根据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组织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教信息中心〔2013〕3号)以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3年辽宁省教育软件大赛”的通知》(辽教办发〔2013〕142号)要求,将有关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有关事项  

1.全校专职教师均有资格参赛。

2.根据提交课件的适用对象,将参赛课件分为高教文科组、高教理科组、高教医学组、高教工科组、高职理科组、高职文科组、中职组、微课程组(新增组别)。

3.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课件教学内容50%以上为作者原创,课件引用的图文资料应注明来源,如由此引起知识产权争议,应由作者承担责任。每件参赛课件的制作者原则上不超过8人。凡参赛的课件应为非正式出版物。

4.参赛教师请于7月1日-8月31日在优课网(www.uken.cn)“大赛报名系统”上填写参赛单位信息、作者信息和课件信息;在“大赛报名系统”中下载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文件”,与课件一并刻录在光盘中;在光盘上标注“报名信息文件”中的课件编号;光盘贴注明“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作品名称、作者(至少注明第一作者)、“大连东软信息学院”。

5.单机版课件以光盘形式提交可执行程序参加评审;网络版课件以光盘形式提交源代码、网址、五分钟录屏演示录像参加评审;报送光盘前须查杀病毒。

6.参赛作品及评审费由学校统一寄送。请于2013年9月2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参赛材料。各部门以作品为单位提交《报名信息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作品光盘一式2份;评审费400元/件。

7.微课程组的作品上传时间:5月1日-8月31日;网上投票时间:6月1日-9月30日;专家评审时间:9月1日-10月15日。为赢得较高的网上投票数,请参加微课程组比赛的教师尽早上传作品。评审费400元/件。

8.具体活动方案、评审标准及参赛办法等未尽事宜请参考《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附件1)。  

二、参加“2013年辽宁省教育软件大赛”有关事项  

1.全校专职教师均有资格参赛。

2.高等教育组参赛作品类型包括:多媒体课程、网络课程、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

3.参赛作品的片头应出现规范的课程名称,并标出“辽宁省教育软件大赛参赛作品”字样。作品结尾处标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4.参赛作品为多人合作的,必须注明作者先后顺序。高等教育组每件参赛作品作者人数不超过8人。

5.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6.报送作品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每校限额报送25件,学校将择优进行报送。

7.请于6月10日下班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参赛材料。

8.作品以光盘形式报送(以作品为单位,一式2份)。光盘贴注明“辽宁省教育软件大赛”、作品名称、作者(至少注明第一作者)、“大连东软信息学院”。需同时报送《2013年辽宁省教育软件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2013年辽宁省教育软件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高等教育组)》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9.大赛活动方案、项目说明、作品要求、评审标准、参赛办法以及具体需报送材料等未尽事宜请参考《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3年辽宁省教育软件大赛的通知》(附件2)。  

三、其他事项  

1.以上两项赛事,请各部门分别指定一名大赛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材料的报送工作。

2.教师可选择以上任意大赛项目参赛,同一项目也可以同时参加以上两个比赛。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玉杰  联系电话:84832199 邮箱:mayujie@neusoft.edu.cn  

[附件: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举办第十三 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  

[附件: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3年辽宁省教育软件大赛的通知]